一些业主买房后没有入住,房子变成了空置房。这些人总是有疑问。为什么不住,还要交物业费?如果我没享受物业服务。空置房屋应支付物业费吗?资深北京法律咨询网最近从湖南省高级法院获悉了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房屋空置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杨败诉,被判支付拖欠物业费。
业主房屋空置5年不交物业费起诉。
2015年5月,杨在湖南省平江县的一个社区购买了一套房子,并办理了收房手续。同年,杨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此后,由于杨没有支付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打电话催促支付,但杨拒绝支付物业费,理由是他没有真正入住。
2020年9月,物业公司向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起诉杨,要求杨支付物业费,并承担近千元的违约金。
杨辩称,房屋交付后一直闲置,既没有装修房屋,也没有居住或使用,也没有享受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因此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物业公司坚持,虽然杨的房子闲置,但物业公司仍为其房屋安全、公共设施维护、社区整体绿化和清洁提供服务,因此杨应支付物业费,并承担违约金。
法院判决:业主应按合同支付物业费。
经审理,法院认为,杨作为业主,物业公司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为杨提供物业服务。因此,当事人之间存在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杨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规定向原告支付物业费。杨辩称,在办理入住手续后,他没有实际居住,也没有享受到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因此他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根据《合同法》第六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判决杨支付2015年至2019年12月31日的物业费。 法官认为:支付物业费是业主应承担的基本合同义务。 根据2009年10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对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解释第六条:书面催促,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或在合理期限内未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要求业主支付物业费,人民法院应当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按照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不享受或者不接受有关物业服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物业服务是公众的。其价值在于在满足公共服务的同时,提高整个生活环境的质量,最终体现在业主个人的服务价值上。物业管理费的组成包括清洁费、安全费、绿化费等,大部分是对所有业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公共设备和设施的维护费用不是专门为业主服务的。虽然房屋是空的,但社区卫生仍需每天清洁,公共秩序必须始终检查和维护,电梯、消防等所有设施和设备的费用也应正常支出。
资深北京法律咨询网根据《民法典》第944条的规定,物业服务人已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不接受或不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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