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事务所说了,买二手房在这个时间评估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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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二手房一般都会经过一个评估,否则的话是没有办法确定这个房屋的价值的,在正常的情况下,这个二手房的评估工作在什么时候进行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北京律师事务所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卖方构成基本违约,(此时)不能继续履行合同,则卖方构成基本违约事件,作为计算房价差的时间点。卖方根本违反时间点构成良好判断,什么是合同不能履行?合同不能履行分为事实上不能履行和法律上不能履行,前者如房屋卖方拆迁房屋(房屋损失) ,后者如房屋卖方将诚信出售给第三方。买方之所以以基本违约的时间节点作为计算房价差的时间节点,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买方不能主张继续履行合同,只能主张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违约后,另一方当事人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采取适当措施造成损失扩大的,不得主张赔偿损失扩大的。当事人为防止损失加重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不能向卖方索赔延期损失(在房价再次上涨后,卖方构成基本违约)。

  2.卖方构成根本违约,但卖方构成根本违约时,合同可以继续履行。之后发生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事件,以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时间点作为计算房屋差价的时间点。出卖人超过宽限期(如15天)拒不履行过户义务,买受人有履行能力(可以全款购房),且该房屋未抵押,不存在权利限制或查封等权利瑕疵。此时,出卖人虽构成根本违约,但买受人有权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故不能要求将该时间节点作为主张房屋差价的时间节点。但此后因另案查封房屋,房屋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买受人只能主张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房屋因另案被查封的时间节点(即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时间节点)应作为计算房屋差价损失的时间节点。卖方构成根本违约后扩大的损失应由卖方承担,而不是作为守约方的买方,因为买方当时有充分的合同和法律依据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此时买方没有防止损失扩大的义务。反之,违约方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Liquidated damage 的主要功能是弥补履行合同一方的损失(补偿) ,但它也具有一定的惩罚性。因此,法院在决定评估时间点时,往往会保护条约缔约方的利益,不会对条约缔约方提出过多的要求。例如,即使卖方构成基本违约,因为买方不能支付所有未付款项(一旦诉讼,卖方不配合贷款,买方不能申请银行贷款,买方只能购买全部款项。法院还将考虑买方履行判决的能力。如果买方不能用所有的钱购买房屋,法院将不支持买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申请。)或者,如果买方不能撤销抵押或盖章,导致客观上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严格来说,卖方构成基本违约的时间应该作为评估房价的时间。但是,在房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法院可以以卖方收到买方撤销合同的信函或申请作为评估房价的时间节点。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应该对一些常用的法律知识有所了解,这样才能在我们需要帮助的时候运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权利。如果你还有其他的疑问,欢迎咨询北京律师事务所,我们给你提供专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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