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呢?房产作为不动产可以被继承也可以被分割,但是由于其特殊性分割起来也不容易,现实中比较多的是离婚后房产分割,形式多种多样。以下就是北京离婚律师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听北京离婚律师给出的具体意见。
如您想要离婚,能够先两边商议,如商议不成,能够向原告住所地或常常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有关债权问题能够先商议约定,如果协商不成,需要确定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则共同承担,如果为一方个人债务则个人承担。有关房贷问题如房屋是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增值部分可以分割。
原因以下:
第一,根据《中华国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之规定实现离婚登记,或许离婚判决书、调解书见效,即解除婚姻关系。故而解除婚姻关系需求实现离婚登记,或许离婚判决书、调解书见效。是以两边能够就离婚事宜先商议,假如就感情、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无法杀青同等能够向原告住所地或常常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
第二,根据《中华国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夫妻两边共同署名或许夫妻一方过后追认等共同意义表示所负的债权,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时期以小我私家名义为家庭平常生存需求所负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债权。就与您的案件情形,假如还账经对方过后追认或许许可,该还账仍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款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就债务问题可以先在离婚中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依据具体情况对债务性质进行认定。如果是共同债务则共同承担,如果为一方个人债务则个人承担。
第三,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因此房屋是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增值部分可以分割。
看了以上内容相信大家对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但如果您的请看比较复杂,建议咨询北京离婚律师,最大程度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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