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婚姻律师普法: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应该怎么争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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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争得孩子的抚养权,夫妻双方不但在法庭上辩论,还会在法庭下抢孩子。有些人以至把孩子当做援救婚姻或报复对方的对象,要孩子的目的只是为了争一口气或许不让对方离开。那么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应该怎么争取呢?下面是北京婚姻律师的相关整理,欢迎阅读。

  北京婚姻律师表示,首先法院会依据双方的抚养前提、教导后台、小孩年龄以及男女双方是否存在不适合抚养小孩的特殊情形来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男女双方的工作时间、经济收入情况、住房条件、与孩子相处的时间、家人能否帮忙一起照顾小孩、学历等情况。

  一、夫妻争取孩子抚养权时,孩子的抚养权应该怎么判?

  在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根据民法典划定的准则处置。母亲有特殊原因不能抚养的,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假如父母抚养子女的前提基础沟通,双方均请求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独自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二、夫妻离婚案件中,孩子会判给谁呢?

  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扶养为准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扶养问题产生辩论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也就是说,离婚怎么判孩子,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

  两周岁如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存。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一方有以下情形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别的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存时候较长,转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余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余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存,对子女生长无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污染性疾病或其余严重疾病,或许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母双方扶养前提基础沟通,但子女独自随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生存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情形也可以作为法院判决抚养归属的一个参考条件。

  综上所述,一般在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法院会依据双方父母的基础前提、孩子的意愿等做出综合判别,将孩子判给最有利于他成长的一方,而抚养费就参照标准支付。

  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北京婚姻律师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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