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处一起涉及微信解封的入罪案件。两名大学生因帮助多名诈骗嫌疑人解封3315个诈骗微信账号,涉及12起诈骗案件的被害人被骗总额超过96万元。两人的行为均违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被判处一年以上刑罚。据悉,该案是中国首例微信解封入罪案件。
根据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公布的案件详情,被告高某在校期间通过微信自助解封功能帮助他人解封微信账号兼职赚钱,并于2019年11月成立了super工作室,帮助他人解封微信账号。他的同伴女友张某明知他人利用微信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仍指示工作室成员通过预加好友、人脸解封等方式多次为微信名哈罗小姐等诈骗犯罪嫌疑人提供微信账号解封帮助。
案件详情显示,截至2020年4月8日,工作室先后解封了3315个诈骗微信账号,涉及诈骗案件300多起,其中12起诈骗案件被害人被骗总额高达96万元。
被告高告说,起初,他根据客户要求添加了对方的微信。过了一段时间,对方要求他解封微信账号。在操作过程中,系统提示微信号涉嫌诈骗。虽然当时有顾虑,但他还是理解了解封操作,收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这让他很高兴。随后,他用来解封微信账号的银行卡涉嫌诈骗被查封。他意识到自己可能违法,但仍然很幸运。后来,他成立了一个工作室,招募了许多大学生,甚至高中生解封微信账号。
高的女朋友张遗憾地说,这是因为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当她的男朋友高和她提到一直参与微信解封时,她害怕阻止违法行为。然而,由于她男朋友对创业的热情,只要她这样做,她就可以很容易地赚钱。最后,她同意男友的想法,共同建立一个SUPER工作室,参与微信账号的解封。现在她后悔了,不仅她的学业会终止,她的老师梦想也会被自己摧毁,她的父母也会赔偿她的错误,她不能原谅她的行为。
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法庭上对高和张进行了法庭教育。检察官说,站在被告席上的高和张都是大学生。他们本应该今年毕业,走向更美好的人生未来,但由于这个微信解封事业,他们的人生道路发生了重大变化。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指出,高、张知道他人利用信息网络犯罪,仍共同为其犯罪提供技术支持,情节严重。海淀区人民法院最终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被告高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款1万元,被告张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罚款1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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