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拆迁户和拆迁部门经常发生拆迁安置补偿矛盾,拆迁部门为了少给予,甚至不给予足够的补偿,往往在拆迁期间拆迁户无权证明房屋为非法建设,无证房屋为非法建设,无证房屋不能得到补偿吗?不是这样!
案件简介
李是安徽省苏州市永桥区城东街XX村的一名村民。他在村里依法有一栋的建筑。一楼用于立面商店的租赁和运营,二楼用于生活。多年来,李的家人一直住在这里。2019年8月,李的房屋被纳入拆迁范围,但由于对补偿标准不满意,李未与拆迁部门达成拆迁协议。2019年9月,拆迁部以李的房屋未办理土地所有权登记为由,将房屋定性为非法建筑,并实施了强制拆迁。李拒绝接受,于是委托兰秦律师提起诉讼,要求判决确认强制拆迁违法,然后通过国家赔偿程序获得赔偿。
在审判中,街道办公室辩称:李的房子没有办理所有权登记手续,李没有提供证据证明房子是合法的,所以房子是非法建筑,李没有诉讼的利益,也没有诉讼主体的资格,我们的强制拆迁行为是合法的,请求判决驳回李的诉讼请求。
法院判决
1.判决确认拆迁部门强拆李某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2.本案的诉讼费由拆迁部门承担。
北京拆迁律师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有土地住房征用补偿条例》,拆迁部门在拆迁过程中,应在征收公告前实施,征收公告后,甚至达到与拆迁家庭协商阶段,不能进行所谓的违法调查,否则程序违法。
值得注意的是,李的房子已经建成并居住多年,拆迁前没有被视为非法建设或调查,但在拆迁中被视为非法建设,这显然是拆迁部门非法拆迁,其目的是加快拆迁进度,少给予甚至不给予李合法合理的拆迁补偿,其执法目的不当,李的房屋应被认定为合法建筑。
最后,根据法律规定,拆迁部门无权擅自拆除李的房屋,如不能与李达成协议,也想促进拆迁进度,应依法作出赔偿决定,责令土地决定,期限届满后,可以申请法院执行,但拆迁部门没有履行上述程序,但直接采取拆迁行为,因此非法拆迁,应赔偿李。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拆迁部门经常采取非法拆迁的策略。当拆迁户听说他们的房子被视为非法建筑时,他们不知道如何依法反驳。他们经常被迫在恐慌中妥协并签署协议。通过对本案的讲解,笔者可以在此明确告诉您,征地拆迁过程中对非法建筑的认定有严格的法律程序要求,房屋是否违法建筑最终应通过人民法院审查认定。如果您遇到非法拆迁,您必须及时通过法律程序保护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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